本公司內部稽核為獨立單位,直接隸屬董事會;除在董事會例行會議報告外,並於必要時向董事長、審計委員會報告。
稽核工作乃依據董事會通過的稽核計畫執行,依據可辨識之指標擬訂稽核計畫,另視需要執行專案稽核,對象範圍包涵公司內部作業及子公司。 計畫性稽核作業執行,提供管理階層內部控制功能運作狀況,即時提供管理階層解決已存在或潛在控制弱點的管道;對缺失改善作業定期追蹤至改善完成。
針對內部各單位及子公司執行的自行檢查覆核,覆核文件及檢查該作業是否執行以確保執行的品質,並綜合審查自行檢查結果、控制設計及例行實務作業是否適當,報告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。
內部稽核規程明訂內部稽核覆核公司作業程序的內部控制,隨時掌握法令及內部作業增修調整內部稽核規程。
公司ISO文件(D00-B-A023-工程行政職績效考核辦法)已訂立內部稽核人員之考評、薪資報酬、任免,每年度彙整相關資料後,經稽核主管簽報董事長或提報董事會核定。並依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18條規定,每年一月底前以網際網路資訊系統申報金管會備查,申報資料依規定格式,內含稽核人員之姓名、年齡、學歷、經歷、服務年資及所受訓練等資料。